淺談留學生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流程和注意事項
當今社會,學歷高低可能是你職業生涯的第一塊敲門磚,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能力的部分體現。伴隨著出國留學的人員越來越多,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就成了歸國留學生必須要辦理的項目,與留學生回國后的就業、落戶證明息息相關。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已經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留學回國人員在升學、就業和報考各類專業資格考試時,學歷學位認證書已成為很多用人單位、相關院校和考試舉辦機構要求必須出具的材料之一。以下是學生在學歷學位認證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申請材料:本人護照;學歷認證需要學歷認證申請表(可從河北省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網站點擊下載),所獲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國外學習成績單(需認證學位的完整、正式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國外研究學位獲得者,需提供學校開具的官方證明信原件及復印件,證明信內容涉及學習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學位等信息);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出國前最后學歷證書以及其他相關材料,所獲材料均應為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如畢業證書與身份證姓名不一致者(同音字除外),需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證明(證明兩個姓名是同一個人),并加蓋戶籍專用章.
認證范圍:(1) 在國外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大學專科以上(含大專)學歷、學位證書;(2) 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聯合辦學項目取得的外國學歷、學位證書。
受理國別: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英國、法國、德國、荷蘭、比利時、意大利、丹麥、瑞士、瑞典、芬蘭、挪威、日本、新加坡、印度、蒙古、朝鮮、韓國、泰國以及俄羅斯、烏克蘭等33個獨聯體國家。
申請辦法:(1) 外埠申請者,可委托學歷學位認證服務中心將上述材料的復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際合作處,復印件須經用人單位(縣、團級以上)或當地人事部門審核,注明該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2)申請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需認證的國外證書和成績單或研究證明的中文翻譯件原件(申請者本人翻譯無效,須經正規翻譯機構進行翻譯。
認證內容: 確認申請人是否曾在國外頒發證書的高等院校或教育、科研機構學習或研究;確認申請人就讀的學歷年限;確認申請人是否確實獲得該學歷或學位;確認申請人所獲學位證書、文憑類別和學歷層次;確認申請人就讀學校或機構是否為所在國政府或權威評估機構所認可;確認申請人就讀學校或機構是否開設有證書涉及的專業并授予相應的學位。
認證流程:需要辦理學歷學位認證的個人準備相關材料→在學歷學位認證服務中心提交有關材料→工作人員送去當地教育中心初審→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教育部寄回認證書→通知取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郵寄或親自發放給被代辦人→辦理成功。
申請學歷認證必須持所需材料到河北省學歷認證中心辦理,該中心不接受傳真件,不接受郵寄業務,郵寄材料丟失者后果自負。
學歷證書認證所需時間:自受理之日起,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如期完成,將電話告之申請人并說明原因.學歷認證可以代辦,但材料必須齊全.
河北省學歷認證地址:石家莊市中山西路449號 河北省教育廳東配樓102室
友情提示;關于學位證翻譯和成績單翻譯事項,請參見學歷認證翻譯。
本文由孫園園整理提供!